由我院牵头,联合浙江省农业农村生态与能源总站等单位制定的浙江省地方标准《沼液施用与生态消纳技术规范》(标准号DB33/T2376-2021),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批准,于2021年9月22日正式发布,将于2021年10月22日正式实施。
该标准自立项以来,在编制团队广泛开展省内外沼液调查的基础上,经过大量的大田试验,多方征求意见建议,通过专家评审验收,最终发布。该标准的发布将有力推进我省沼液科学施用体系的建立,提高沼液资源化利用水平,提升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,推进以农村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,对促进农业和畜牧业绿色发展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具有重要意义。
标准链接:http://db33.cnzjqi.com/DynamicNewDetail.aspx?newID=33024&cate=266